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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邱家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德州市陵城区邱家片区地块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合园路以北、南环西路以南、芦东街以东,占地面积约32210m2。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E116.54326°,N37.32548°。

土地所有权人为邹家村,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按照控规要求该地块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现状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委托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调查工作阶段如下:20250605日进行现场踏勘20250606开始进行人员访谈工作;20250608-12日对地块进行污染分析识别并制定采样检测方案。

本次调查在地块共布设了9个土壤采样点位1个底泥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1个底泥对照点,共采集51个土壤样品(其中平行样5个)。地块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取了5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平行样1个)。地块共布设了1个地表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了一个地表水对照点,采集了3个地表水(其中平行样1个)。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项指标pH值和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及石油类,共计36项。地表水样品检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外23同时设置运输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送往具有CMA资质的山东铭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分析。

土壤依据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壤检测数据,分别检测出镉、铜、铅、镍、砷、汞6项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其他检测因子均未检出,将土壤检测因子的最高检出浓度与筛选值进行比较,本地块土壤无超标因子。

地下水样品中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钠的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标准限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钠较高,地下水检测超标指标主要与所在地质化学环境本底值偏高(水 层自然地质岩石结构)有关。根据2024年《德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了解,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5 个区域点位的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均为Ⅳ类,4 个污染风险监控点位综合类别均为Ⅴ类,Ⅴ类指标中以硫酸盐、氯化物、钠、硫化物为主。

地表水样品中除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氟化物的监测数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限值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限值,地块周边原为村庄,地表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氟化物超标可能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